國家知識產權局 [1] (“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,PRC”,或“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”。對外正式簡稱為“CNIPA” [2] ),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(簡稱中國專利局),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,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,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,成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,主管專利工作和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。其中,國家知識產權局下設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,統(tǒng)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,依法授予專利權。2018年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,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、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,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,由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管理。主要職責是,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,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,負責商標、專利、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,指導商標、專利執(zhí)法工作等。
商標、專利執(zhí)法職責交由市場監(jiān)管綜合執(zhí)法隊伍承擔 [3] 。 同時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一般均設有知識產權局,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。國家知識產權局 [1] (“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,PRC”,或“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”。對外正式簡稱為“CNIPA” [2] ),原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(簡稱中國專利局),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,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,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,成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,主管專利工作和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。其中,國家知識產權局下設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,統(tǒng)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,依法授予專利權。2018年深化國務院機構改革,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、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,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,由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管理。主要職責是,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,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,負責商標、專利、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,指導商標、專利執(zhí)法工作等。商標、專利執(zhí)法職責交由市場監(jiān)管綜合執(zhí)法隊伍承擔 [3] 。 同時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一般均設有知識產權局,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。